记者20日从云南省教育厅获悉,旨在促进云南省终身教育发展、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云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正在抓紧制定之中,有望于年内出台。 据悉,《条例(征求意见稿)》共36条,包括终身教育管理体制、经费保障及用途、教育对象及内容、建立学分转换制度、对专兼职教师的要求、教育资源整合与共享、对终身教育机构的评估和奖惩办法等内容。 由于终身教育涉及面广,《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根据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培训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民政部门负责老年教育工作,妇联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等。 根据云南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于一体的特点,《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省级政府充分发挥省级财政统筹职能,增加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终身教育经费的投入,促进全省终身教育均衡发展”。 近年来,云南省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2010年3月,在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挂牌成立了云南终身教育服务中心,正式启动使用云南省终身教育平台。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中,云南省成为国家批准组建开放大学的5个省市之一。此外,还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农民500万人次。 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罗嘉福表示,云南作为欠发达地区,人均受教育年限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要提高国民素质,必须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政府作为创造终身教育机会的主体,需要切实承担起使每一个公民享有终身教育机会的责任,应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加快推进终身教育的实施,用法律规范公民终身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当前,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已成为世界潮流。一些国家和地区已将终身教育法制化、体系化。2005年7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成为中国大陆率先出台终身教育地方法规的省份。此外,上海市也于2011年1月5日出台了《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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