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校资源中心〔2012〕2号
关于开展“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分中心、典型应用示范点工作检查及第三批电大系统分中心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8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立项实施“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牵头承担建设任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单位共同参与实施。历经4年的研究与实践,2012年11月,项目顺利通过教育部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并组织的结题验收。
专家组一致认为,项目的实施对于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探索数字化学习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和资源中心体系建设,推动国家教育信息化发展,建设学习型社会具有重大意义。要求项目在进入常态运行阶段后,继续完善机制模式,扩大资源共享应用范围,建立分中心进入和退出机制,对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体系的建设进行更加深入的探索。
为落实要求,巩固、扩大项目成果,安排进行以下工作:
1.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设立的109个区域中心、院校分中心(以下统称“分中心”)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履行分中心责任、发挥分中心作用的单位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能达到《分中心任务书》及《分中心协议》要求的分中心予以摘牌。
2.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设立的10个典型应用示范点进行验收评价。对评审达到《典型应用示范点任务书》要求的典型应用示范点单位,批准设立分中心。对不符合要求的示范点予以摘牌。
3.根据部分省、市级广播电视大学的要求,在广播电视大学系统遴选、建设第三批分中心,以推广应用项目成果,支持和推动国家开放大学建设。
对分中心的工作检查和对典型应用示范点验收评价采取相关单位提交自评报告与专家组选取部分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提交自评报告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实地考察的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第三批电大系统分中心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请各单位充分重视、认真组织本校相关工作。请登陆http://www.nerc.edu.cn/ “通知公告”下载附件。
有关事宜,请与国家开放大学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联系。
联系人:罗 刚、肖新华
电 话:(010)58840172、58840155
手 机:13910180713、13311011258
传 真:(010)58840156
电子邮箱:webnode@crtv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路2号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习中心9层
邮编:100081
附件:1. 分中心及典型应用示范点自评报告
2. 分中心工作内容及申报条件
3. 分中心系统运行环境要求
4.分中心申报表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2年12月28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