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中心培函[2018]10号 关于举办“中职职业指导教师职业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关于“职业指导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职业学校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校要把职业指导摆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在核定的编制内至少配备1名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专兼职教师从事职业指导”的要求,帮助中职学校更好地了解职业指导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加强职业指导工作,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定于10月24日—25日在北京举办“中职职业指导教师职业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1. 培训时间:2018年10月24日—25日 2. 培训地点:北京 二、培训对象 各中职学校分管领导,在任及拟任职业指导教师,招生处、就业处、学生处负责人,团委书记,系部领导,就业指导教师,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 三、培训内容 1.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的政策解读 2.
中职学校职业指导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3.
中职学校开展职业指导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 4.
如何创新开展中职生职业指导教育 5.
职业指导课程教学内容建设和教学方法探讨 6.
中职职业指导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的有效路径 四、费用标准 1. 培训费用:1800元/人,可公务卡缴费或会前对公转账。 2. 食宿统一安排,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五、培训证书 培训合格后颁发证书。 六、会议须知及联系方式 1. 报到时间:2018年10月23日;报到地点:北京。 2. 报名回执请登录“师新网”(www.newteach365.com)动态公告 栏下载。 3. 报名回执请于10月19日前发至peixun@nerc.edu.cn。 4. 联系人:任丽(010)57519450、18519101850。 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 (国家开放大学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代章)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下载 附件:关于举办“中职职业指导教师职业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的通知+报名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