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教育部、财政部“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第二批分中心及典型应用示范点名单的通知
各申报单位: 2008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牵头承担,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5个单位共同参与实施“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总体目标是通过项目实施,建设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有效整合多方教育资源,推进优质资源的开放与共享,为网络教育和终身学习提供资源支持。服务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进而服务于学习型社会。具体目标包括建构分布存储、统一管理的资源库系统;建立高效运行的学习资源管理和应用系统,连接主要学习平台及教学管理系统,支持百万量级用户规模;整合不少于5000门课程,容量达50TB;初步建立资源共享的机制和模式,面向机构和社会成员开展资源共享应用服务。 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和实施进度安排,该项目现已进入典型应用示范阶段。项目组决定首先吸纳有意愿、有条件的地方电大参与项目实施。中央电大于2010年9月印发了《关于申报“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分中心的通知》(电校资源中心〔2010〕1号), 并于2011年3月下发了《关于补充分中心申报材料的说明》,到申报截止日期,除第一批已评审通过的18家分中心及5家典型应用示范点外,又有21家省、市电大报送了申报材料。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项目组组织评审专家综合考虑申报单位社会化服务理念、已有工作基础、办学及服务特色、地域分布等方面的因素,确定16家单位为第二批“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分中心、5家单位为第二批”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典型应用示范点(见附件)。项目典型应用示范工作将依托分中心及典型应用示范点开展。 实施教育部、财政部“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对于发挥全国广播电视大学系统优势,提升电大办学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办好开放大学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设立“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分中心、典型应用示范点的单位要根据项目总体要求,明确典型应用示范的目标及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完成任务书提出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面向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的资源公共服务,有效推动数字化学习资源共建共享。
附件:教育部、财政部“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第二批分中心及典型应用示范点名单
教育部 财政部“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教育部、财政部“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 “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分中心及典型应用示范点名单
分中心名单: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 大连广播电视大学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深圳广播电视大学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大学 牡丹江大学(牡丹江广播电视大学)
典型应用示范点名单: 唐山广播电视大学 吉林市广播电视大学 齐齐哈尔市广播电视大学 温州广播电视大学 济南广播电视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