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制定印发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介绍,这是教育部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首份文件,要求对现设的本、专科专业进行梳理、调整和规范,自2018年起,新入学的学生全部按照目录内专业进行招生,现在籍学生仍按原专业培养至毕业。 该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高等教育领域加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各项改革在逐步推进。2015年以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审批权相继取消,根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结合的相关要求,专业设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亟需跟进。 办法规定,“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须在本校已开设的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这一政策实施后,普通高等学校将不再举办本校全日制教育专业范围外的学历继续教育;没有举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不再举办专科层次的学历继续教育。 办法规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三部分共同组成。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开放大学、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均可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目录内自主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并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方向。 办法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对照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对现设的本、专科专业进行梳理、调整和规范。2017年,各地各高校要通过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做好拟招生专业的申报工作。自2018年起,各地各校新入学的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全部按照目录内专业进行招生。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现在籍学生仍按原专业培养至毕业。 据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相关规定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依据《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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